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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岚山港北作业区北二突堤通用泊位工程-码头主体工程预拌混凝土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0 浏览

日照港岚山港北作业区北二突堤通用泊位工程-码头主体工程预拌混凝土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日照港岚山港北作业区北二突堤通用泊位工程-码头主体工程预拌混凝土采购,采购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岚北港北二突堤通用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预拌混凝土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岚北港北二突堤通用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预拌混凝土采购全部内容。   

2、数量、规格要求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商品砼

C15

 / m ³

300

 

 

 

2

商品砼

C20

 / m ³

250

 

 

 

3

商品砼

C25

 / m ³

20

 

 

 

4

商品砼

C30

 / m ³

2000

 

 

 

5

商品砼

C35

 / m ³

12000

 

 

 

6

商品砼

C35F300

 / m ³

20

 

 

 

7

商品砼

C40

 / m ³

1500

 

 

 

8

商品砼

C40F300

 / m ³

20

 

 

 

 

合计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结算量为准,请报价人备注税率。

3、质量要求:用于本工程的预拌混凝土需满足下列要求:

1)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GB/T 14902-2012)和山东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DB37/T5092-2017)

2)供应商必须在结算货款前提供已供应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

4、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混凝土供应结束止

5、供应数量:供应商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交验单”为凭证,由采购商指定施工员在搅拌车随车发货单上签字验收及办理签收作为混凝土实际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

5、结算方式:双方每月1日至5日对账核算上月已发生的混凝土供货量,每月15号之前支付上月已实际发生的商砼货款的100%,以现金转账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6、采购方收货方式及地址:

1)供应商混凝土运到采购商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收货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

7采购方因工程需要可以选择多个供应单位,供货方必须理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其他:不同报价方由同一IP地址发出应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报价处理。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投标时需要备注税率。

五、询价文件获取:2023年9月20日-20239月25询价文件以电子档的形式向各供货人发出。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09271700前将报价文件的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

3、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有效期:56天。

 

采购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岚北港北二突堤通用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

人:孟小庆

联系电话:15206005892

电子邮箱:15095170587@163.com

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