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擎天新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制造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预算与结算审核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的擎天新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制造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预算与结算审核(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 号)文件精神以及拓宽潜在供应商参与渠道的目的,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相关资格要求进行调整。原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在有效期内)”条款,予以删除。 除上述变更外,原采购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