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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涂料生产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浏览

水性涂料生产设备---物资类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立沙岛石化东路5号

1.招标条件

水性涂料生产设备已批准,招标人为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进行“水性涂料生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单位积极参加。

2.2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立沙岛石化东路5号

2.3招标范围:研磨机 50L 4台 、研磨机 30L 4台 、研磨机 5L 2台 、高速分散机 37KW 2台 、高速分散机 30KW 3台 、高速分散机 22KW 1台 、高速分散机 4KW 2台

2.4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5标包划分情况(如有):

2.6其他内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具有相应合同项目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5、具有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制造组装场地、加工设备、起吊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防腐设备及运输设备。 6、具有GB/T19001或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 7、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供应商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报价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营)体、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交最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较丰富的国内工程同类型设备供货经验,提供安全运行不少于2年的业绩证明文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以及用户证明等资料)。

3.4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9时00分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申请人请通过“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要求:  

4.3.1 文件费用: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文件费用(元)

GJZB20250917013-01

水性涂料生产设备

0.0

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4.3.2 支付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p.sinomach.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其他说明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鲜妮

联系电话:020-86985625

邮箱:liuxn@1958.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银行账号及相关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 收款人: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账 号:3602072219200860288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