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坎德姆天然气集输项目收发球筒设备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坎德姆天然气集输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卡拉库尔区,招标人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设备供货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工作范围:分七个工作段,共有53座单井站、4个丛井站、1个增压站及相关管线、阀站、电力供应(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艺控制、信息与安全工程、道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1.2 招标范围:收发球筒设备采购,包括如下内容:12台套收发球筒,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标书招标设备的制造或经营资质,品牌具备相关业绩(说明海外项目及具体规模、数量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供货的能力。
2.2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如有)(以下简称“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3 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包含代理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4 投标人应该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采购合同的资质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是一个联合体,除提交表明联合体主导成员的联合体协议外,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都要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否则该投标将会被拒绝。
2.5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非本企业制造,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同意,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6 投标人或品牌提供方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和/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7 所投标的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性能保证值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机构出具的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及其证书等有关鉴定材料)。
2.8 投标人所投报的设备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所有分包商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的认证证书。
2.9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行为,亦不曾有因投标人或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行为。投标人和/或技术支持方没有相关国家政府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的指定联系邮箱。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2日14时00分,发送到指定邮箱。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工国际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
联系人:刘照辰
电话:010-82688369
邮箱:liuzhaochen@camce.com.cn
纪律和监督人员:郑志宏、闫墨
纪律和监督电话:010-8268 8246、010-8268 8549
纪律和监督邮箱: zhengzhihong@camce.com.cn 、 yanmo@cam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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